DYZP-KP-2021003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曹妃甸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一期项目(2021-04-09)


项目名称

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曹妃甸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一期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名称

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曹妃甸工业区中小企业园区

项目简介

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133329平方米,总处理规模5.8万吨/年。

项目投资:40646.58万元。

行业分类: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环境治理业—危险废物治理。

地理位置:曹妃甸工业区中小企业园区,厂区中心坐标北纬39 º09′38″、东经118º29′16″。

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包括噪声、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矽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氧、硫酸及三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硫化氢、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氰化物、氰化氢、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铬酸盐)、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高温、紫外辐射等,物理因素及化学有害因素的实际检测值均在国家规定的接触限值范围内,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企业项目联系人

王云轩

检测人员及现场调查采样时间

检测人员:李腾飞、刘文锋、秦程浩、刘绍坤、郭艳伟、马海鹏;2020年10月12日对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10月16日-18日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检测的现场采样和现场测量。

评价项目负责人

刘瑜昆

评价组成员

李平平 陈小磊 李丽文 宋翠焕

企业陪同人员

王云轩

评价结论与建议

检测报告编号为:报告编号:422020PJ0017号。检测报告完成日期2020年12月11日。共检测职业危害因素种类3类,包括噪声、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矽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氧、硫酸及三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硫化氢、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氰化物、氰化氢、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铬酸盐)、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高温、紫外辐射,物理因素及化学有害因素的实际检测值均在国家规定的接触限值范围内,检测结果符合要求。该用人单位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选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合理有效。职业危害防护技术措施、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健康管理措施等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该项目已具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1)防尘防毒措施的建议

工作人员在进行贮存区、处置区作业时一定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合理佩戴防尘、防毒用品等个体防护用品。定期对脉冲除尘器、防毒设施、废气处理装置进行维护保养。

建议企业每年定期委托相应检测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定期对全部接害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超标或疑似病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防噪声措施及建议

设备减振设施应该定期检修维护,保证防噪声设施正常运转。建议该项目加强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定期为劳动者更换不合格的防护耳塞等防护用品,并监督劳动者正确佩戴。

(3)警示标识的建议

在需要员工注意的点位、设施设备上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随着使用年限的延长,警示标识会发生丢失、字迹变浅等情况,建议建立警示标识管理措施,及时更换破损、字迹不清的警示标识。建议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危害告知牌,载明噪声和毒物对健康的危害及防护措施,并及时向劳动者公布作业场所噪声强度。

(4)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的建议

该项目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较健全,建议该项目严格执行相关要求。每年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5)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的建议

建议企业遵照建立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对劳动者进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培训,建立监督制度,督促劳动者进入作业场所时要佩带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和滤料应该定期及时更换,加强个人防护。

(6)防护项目设施管理的建议

该项目应当确保防尘、防毒、防噪声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运行。企业应当对前款所列设施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7)职业卫生管理建议

建议应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确保已建立的相关体系、制度正常运行并持续改进,保护本公司劳动者职业健康和相关权益。

(8)人员体检的建议

虽然该项目作业人员接触粉尘、噪声、毒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场所的浓度低于接触限值,但建议应每年对接害员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

(9)岗位操作规程的建议

制定和完善各岗位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尤其是接触粉尘、噪声、毒物操作岗位的操作规程,并在各岗位明显的位置设置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说明,生产运行过程中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同意审核通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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